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好2019年“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体育教学部2019年度“党员活动日”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活动要求
“党员活动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一般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四,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党员活动日”活动可以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也可以组织党员上党课;可以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民主议事,也可以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
各党支部要把确保实效作为抓好“党员活动日”制度的立足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党员特点和需求开展活动。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党员活动日+”模式,不断赋予“党员活动日”制度新的内涵,推进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作出安排并扎实实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党支部要及时将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和党员出勤等情况详细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
党总支将把“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两优一先”推选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以上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认定为“不合格”,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置;党支部连续3个月未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二、活动安排
4月份,组织开展“展示形象•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在校区和市内老旧社区帮助清洁卫生、美化环境。
5月份,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帮扶活动。一是组织党员与所联系的学生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其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组织开展“严明教学纪律,优化师德师风”活动,党员在活动中公开承诺,通过党员的示范引领,推动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6月份,组织开展“情牵保定•感恩母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以服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人关心促就业”活动。
7月份,组织党章专题学习会,采取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学习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等形式,开展好系列活动。
8月份,组织开展“体验省情,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党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志愿帮扶,体验省情,服务社会。
9月份,组织“金秋计划”系列帮扶活动。针对新生群体,组织树立远大理想,快乐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教育,爱校教育等系列活动,帮助新生顺利渡过大学生活适应期。
10月份,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敬老帮扶活动,对我部老党员、困难党员等进行一次走访慰问。
11月份,组织开展以“推进工作、助力发展”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或年度承诺目标,对全年工作进行梳理,对未能按期完成或进展缓慢的工作,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12月份,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学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重要论述、宪法和党内法规。
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