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体育教学部体育中心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6-08

(2014年11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体育中心是体育课教学、课外群体活动、运动训练和竞赛的重要场所,为做好体育中心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体育课教学时间,一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为方便师生员工进行锻炼,除体育教学时间外,早、午、晚、课外活动、双休日、节假日体育中心定时开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体育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四、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场地,严禁攀越栏杆、带宠物入内。注意公德,讲究文明,禁止乱扔果皮、饮料瓶盖等垃圾物,不得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五、爱护公物,正确使用体育中心内的各种设施,如有非正确使用的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六、租借体育中心做它用,需做必要的场面布置时,必须经体育教研部批准方可进行,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禁止在墙上钉挂物品,以免损坏墙壁。维护中心内布置的体育设施,如需移动体育设施,须经部领导同意,并在用完后恢复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