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安排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11-12

按照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体研部开展点评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都要进行点评,党小组和每名党员都要被点评。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今后对党小组及其组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点评,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

领导要带头做好点评工作。党支部书记对各党小组及组长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党小组长对本小组每名党员进行点评。

二、点评内容

对党小组点评的内容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落实重点任务的成效;开展师德教育、岗位奉献、服务群众、认责承诺、亮牌示范、组织创新等活动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对党小组组长,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

对党员点评的主要内容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践行承诺、岗位奉献的情况;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三、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委扩大会对党小组进行点评;通过召开党小组会对党员进行点评。

2.个别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分别对党小组长和党员进行点评。

四、组织领导

1.确保点评质量。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

2.重点搞好结合。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

3.本次点评工作 2月24日结束。各位党员填写《河北大学创先争优活动点评登记表(点评个人)》,组长签署点评意见并签字后报交党支部。

体研部直属党支部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