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河北大学2011年“五•四”杯排球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03-12

2011年河北大学“五·四”杯排球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5月9日下午开始,在河北大学北院排球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及办法

河北大学各学院,每个单位可报一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6人。凡是我校在校注册的大学本、专科、研究生均可参加比赛。

三、报名日期、办法

各单位报名表需加盖本院公章,于4月18--22日送交体研部办公室。定于4月28日下午4:30在体育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教练、领队联席会。

四、奖励办法

设河北大学排球“五·四”杯,并对获前八名运动队给予物质奖励。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男女混合制,使用软式排球进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及我校制定的补充规定。

(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分组循环赛并执行三局两胜制,决出小组名次。

(三)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交叉赛并执行五局三胜制,决出前八名名次。

(四)分组循环赛和决定名次办法

1、报名后依据上一年比赛名次确定种子队,种子队和非种子队分别抽签分组,然后由裁判长排定比赛日程。

2、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胜负决定名次。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C值或Z值决定名次。

六、补充规定及注意事项

1、经研究决定,凡我校排球特招运动员,只允许男生一人女生一人或只有女生二人同时上场,其它项目的特招运动员不限。

2、每队可确定一名男队员为自由防守人,换人采用自由防守人替换规则,在比赛成死球时自由替换。在比赛中女队员可由自由人替换。(自由防守人服装颜色必须区别于同队其他队员,否则不允许替换)。

3、参加比赛的队必须由学院领队带队,严格要求运动员尊重并服从裁判,尊重对方及观众。

4、各队在报名后报名单不得更改,比赛开始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权,否则将停止该队参加下一届“五·四杯”排球赛资格。

5、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比赛,由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顺延或调整比赛时间、场次。

6、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未到比赛场地的队按失败论,并须讲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按弃权论。

7、竞赛中的问题由裁判长解释。

8、竞赛日程及未尽事宜由体研部另行通知。

9、各院如需要可聘体研部辅导教师帮助组队及训练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