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由防灾科技学院体育部主任洪炳星为组长的河北省教育厅检查组一行五人莅临我校,检查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郭健会见了检查组成员,并在当天召开的汇报会上作自评报告,体研部、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健副校长代表学校党政领导和全校师生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就我校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他说,河北大学对学校体育工作一直
由河北省教育厅主办、邢台学院承办、河北省大学体育协会协办的河北省第十七届大学生运动会于6月1日在邢台学院降下帷幕。本届大会设田径、篮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和定向越野六大项目,分甲组(本科)、乙组(专科)、丙组(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丁组(高水平运动队)四个组别,我校代表队参加了丁组和甲组相关项目的比赛。 在赛场上,我校运动员经过激烈的角逐,获得四块金牌,三块银牌,四块铜牌的好成绩,并在4
校本部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切实执行《河北大学阳光体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提高我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规范课余体育锻炼考勤工作的管理,促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学校在实践摸索和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决定面向校本部2011级学生试行阳光体育锻炼考勤刷码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行对象:校本部2011级学生。 二、试行时间:6月12日(周二)——6月15日
日期 时间 组别 比 赛 队 场地 6月4日 周一 4:30 A 生科——公共卫生 1 5:00 A 药学——教育 2 5:00 A 政法——国际交流 1 4:30 B 经济——文学 3 5:00 B 中医——物理 3 4:30 B 工商——研究生 5 4:30 C 管理——数计 6 5:00 C 临床——护理 6 5:00 C 历史——化学 7 4:30 D 新闻——电信 7 4:30 D
1、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有感----------------------------李素玲 2、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有感----------------------------张艳霞 3、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有感----------------------------王卫国 4、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有感----------------------------陈彦卿 5、读《给教师
各学院: 5月26日至6月2日,河北省第十七届大学生运动会将在邢台学院举行。我校运动员正在紧张备战该项赛事,为不影响运动员赛前正常训练,拟将原定于5月7日—5月17日举办的“五四杯”排球比赛,顺延至大运会后(定于6月4日—6月14日)举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时间更改为5月31日下午4点,地点:体育教研部三楼会议室。
4月18日下午,历时10天的2012年河北大学“校园杯”篮球联赛落下帷幕。本次联赛有25支代表队375名运动员报名参赛,共举行78场比赛。最终,工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学院荣膺前三名。 本次联赛首次采用男女生混合组队的形式,参赛运动员以“友谊、健康、参与”为宗旨,发扬敢于拼搏、勇于进取的竞技精神,遵守竞赛规程,服从裁判,顽强拼搏,奋力争先,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反映出我校大学生良好
日期 时间 比赛队 场地 备注 2012年 4月18日 星期三 下午 16:00 —— 17:30 工商—电信 南1 决1、2名 经济—质监 南3 决3、4名 新闻—物理 南4 决5、6名 研究生—外院 南6 决7、8名
日期 时间 比赛队 场地 备注 2012年 4月17日 星期二 下午 16:00 —— 17:30 工 商——质 监 南1 经 济——电 信 南3 研究生——新 闻 南4 外 院——物 理 南6
日期 时间 比赛队 场地 备注 2012年 4月16日 星期一 下午 16:00 —— 17:30 工商——研究生 南1 外院——经济 南3 质监——新闻 南4 物理——电信 南6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拟开展“五好”党小组创建活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加强党小组建设工作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师生,为体育教研部建设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
日期 轮次 比赛时间 组别 比赛队 场地 2012年 4月9日 星期一 1 16:00 A 外院1—6生科 南1 17:00 工商2—5临床 南1 16:00 基础3—4艺术 南2 16:00 B 经济1—6政法 南3 17:00 研究生2—5文学院 南3 17:00 教育3—4数计 南2 16:00 C 质监1—6药学 南4 17:00 物理2—5国际 南4 16:00 管理3—4公共 南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1990年3月12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