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年来各学院(系)体育运动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岗位变化较大,决定对各学院(系)体育运动委员会进行调整。意见如下:
学院(系)体育运动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学院(系)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主任一般由团委书记或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从教职工中产生。
学院(系)体育运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是:工作热情,身体健康,奉献精神强,关心师生健康,热爱体育事业。
请于4月21日前,各学院(系)将调整后的体育运动委员会成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有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体育中心二楼体育教学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