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资料室管理工作,发挥图书资料的最大效益,作如下规定:
一、资料员应当围绕教学、科研,热情周到服务,精心管理文献。
二、资料、报刊、杂志应分类整理好,目录清楚,便于查阅。
三、过期资料应及时合订成册,不能合订的应归档整理好。
四、严格借还手续和规定时间,对于违反者,资料员有权拒借,并报体研部处理。
五、协助办公室收、发好报纸、杂志,并分送相关部门或个人。
六、按时办理好体研部和个人的书、报、杂志的订阅手续。
七、沟通与全国各体育科研机构、国家体委和兄弟院校的资料情报工作,并制定给教师提供教学科研发展信息。
八、根据体育发展动态定期给部领导提供资料信息。
九、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岗、串岗,有事离岗要找人代岗。
十、妥善保管书刊及设备,注意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晒等。
十一、保持室内清洁、肃静,不准随便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与大声喧哗。
十二、按照《体育教研部资料室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三、努力完成部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